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3499拉斯维加斯入口)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728号),电话:0736-78728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保障,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守好““三农””工作“压舱石”,全方位做好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深入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3499拉斯维加斯入口官网共发布信息2428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67条。我局公开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共48条。公开部门文件12个,主要涉及农业农村系统优化发展环境、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内容。公开建议提案54件。
2023年,我局共回复市长热线26次,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件7件,1件不予公开,4件属于机关不掌握信息范围,均按程序告知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蒋颖群担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潘磊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日常办公场所在局办公室,各科室(中心、站)负责人为成员,由局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
1.政务新媒体平稳运行。2023年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常德农业农村”共发布消息 539条,关注人数 2216人。微信公众号与网友互动多,回复及时,所有私信和留言均在24小时内回复。
2.审批流程不断优化。一是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确保审批服务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对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应进必进”“一网、一门、一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二是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实施规范填报等工作的通知》(湘职转办发〔2023〕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现行地方性法规,共梳理2023年市级、县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0项,并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和权责清单开展规范填报工作,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三是落实告知承诺制。对我局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7个事项和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5个事项配置了告知承诺办理流程图、告知承诺书,并在省“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发布告知承诺办理事项实施清单,今年已受理告知承诺方式办件1件,今后办事群众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的方式申请办理相关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3.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一是动态更新发布实施清单。通过省、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动态更新并发布部门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政务服务领域改革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平台内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要素,做到无遗漏。二是加强事项宣传。对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等16个事项的服务指南进行更新编印,组织开展农药经营许可续证宣传,发放服务指南400余份;制作农药经营许可办证指南小视频,通过介绍办证条件要求、办证所需资料、申请办理流程等让零基础的办事群众看得懂、学得会,该小视频获得了市政务中心组织的“小视频讲流程”评选活动二等奖。三是搞好咨询服务。对群众的电话及网络咨询及时回复,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向办事群众告知线上操作流程,并与其保持密切长效沟通,随时解答审批申报可能存在的问题,2023年共处理23起咨询问题回复,没有出现一起因回复不及时受到红、黄牌处罚或不满意投诉事件,群众满意度100%。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三审”责任,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始终把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二是强化监督力度。把监督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抓手,把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规范性纳入信息工作的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公开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6 | ||
行政强制 | 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众参与度不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意识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三农”发展,提升宣传力度。立足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聚焦广大群众关心的惠农政策解读、涉农资金补贴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农民实际需求,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常德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常德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干部对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6日